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850.“我也要审判”表示察罚和审判,这是显而易见的,无需解释。“审判”或“判决”不是指某种最后的审判,如大多数人所以为的那样,也就是说,天地都要过去,然后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被创造出来,如先知书和启示录中所说的(以赛亚书65:17; 66:22; 启示录21:1节);因此,一切都要毁灭。这种观念传播得如此广泛,甚至占据了最有学识之人的头脑,以致他们也以为死人直到那时才会复活。结果,由于这个时间已经预言,然而自预言以来过了那么多世纪,他们仍没有看见它发生或即将发生,所以他们安心地确认没有这种事,因此他们不会复活。然而,要知道,最后的审判,或天地的毁灭不是指这种事。根据字义,意思的确是这样;但根据内义,根本不是这么回事。根据内义,最后的审判是指教会的末期,将要毁灭的天地是指教会的内在和外在敬拜,当仁不存在时,教会就不再是一个教会。
当一切仁和信都灭绝,感知不存在时,对上古教会的最后审判就发生了,这种情况出现在大洪水之前。前面(创世记6-8章)所描述的大洪水本身是对上古教会的最后审判;那时,天地,也就是教会过去了;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,也就是一个新教会被创造出来,该教会被称为古教会,前面也论述了它。古教会也有自己的末期,即一切仁都变得冷淡,一切信都变得黑暗的时候,大约在希伯时代。这个时期就是对古教会的最后审判,这就是那过去的天地。
新天和新地则是希伯来教会,该教会同样有自己的末期,或最后的审判,就是它变成偶像崇拜的时候。然后,一个新教会在雅各的后代中间兴起,被称为犹太教会,这个教会纯粹是仁和信的代表。在犹太教会,也就是雅各的后代当中,既没有仁,也没有信,因而没有教会,只有一个教会的代表,因为主在天上的国与地上任何真教会的直接交流已经变得不可能,因此一种间接交流通过代表实现。这个所谓的教会,其末期或它的最后审判就是主降世的时候,因为那时,代表终止了,也就是说,祭祀和类似仪式终止了;为使这些仪式终止,犹太人被逐出迦南地。
此后,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,即一个新教会被创造出来;这个新教会必须被称为初期教会或新生(基督)教会,由主开始,后来逐渐发展壮大,并且起初是拥有仁和信的。主在福音书预言了该教会的毁灭,约翰在启示录也预言了;被称为最后审判的,正是这次毁灭。倒不是说天地即将毁灭,而是说一个新教会将在全球某个地区兴起。而现存教会和犹太人一样,会继续停留在它的外在敬拜中。众所周知,犹太人的敬拜根本没有仁和信,也就是说,没有教会的任何东西。总体上的最后审判就讲这么多了。
具体来说,每个人死后立即就有一次最后的审判,因为那时他进入来世;在那里,一旦进入他在肉身中所拥有的生命,他就会接受审判,或判为死,或判为生。还有一种涉及每个细节的最后审判,因为对一个被判为死的人来说,每一个细节都定他的罪;事实上,其思维和意愿的细节,甚至最小细节,无不反映他的最后审判,并把他拖向死亡。同样,对一个被判为生的人来说,其思维和意愿的每一个细节都呈现出其最后审判的形像,并把他带向生命。因为人总体上如何,其思维和情感的每个细节就如何。这些就是最后的审判所表示的事。
3995.“从母山羊中挑出有斑的、有点的”表此后,有虚假和邪恶混杂在里面的一切真理之良善都将是“雅各”的。这从“点”、“斑”和“山羊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点”是指虚假;“斑”是指邪恶,如前所示(3993节);“母山羊”是指真理的良善,或信之仁(3519节)。这一切都将是“雅各”的,这一事实也由接下来的这句话,即“这些就算我的工价”来表示。
现简要讨论何谓真理的良善,或信之仁。当人正在重生时,表面上看,似乎信之真理占据优先地位,仁之良善是次要的;不过,一旦他重生了,那么很明显,仁之良善占据优先地位,信之真理则是次要的。前者是表象,后者是真相(参看3539, 3548, 3556, 3563, 3570, 3576, 3603, 3616, 3701节)。因为当人正在重生时,他通过自己所学到的真理行善,因为他通过真理学习何为良善。然而,行善的其实是在里面的良善,因为良善正从主通过内在途径,也就是通过灵魂的途径流入;而真理则通过外在途径,或通过感官,就是属于身体的感官途径流入。通过外在途径进入的真理被在里面并与之结合的良善所接纳,这种活动甚至一直持续到此人已经重生。然后就发生反转,真理通过良善进行。由此明显可知何为真理的良善,何为良善的真理。这也解释了为何如今这么多人声称仁之良善是信之果实;因为在重生之初,表面看上去的确是这样。这些人便从表象得出这个结论,别的什么都不知道,因为正在重生的人很少,并且除了已重生,也就是处于对良善的情感,或处于仁爱的人外,没有人能知道这一点。他能通过对良善的情感或仁爱清楚看出并觉察到这一点;然而,那些未重生的人甚至不知道何为对良善的情感,或仁爱;反而推理它,如同推理某种对他们来说很陌生或与他们无关的事物。因此,他们称仁为信之果实,而事实上,信是仁的产物。然而,对简单人来说,知道谁在先,谁在后并不那么重要,只要他们过着仁爱的生活即可;因为仁是信的生命。
此处“羊群中的羊”(member of the flock)不仅是指羔羊,还指绵羊、小山羊、母山羊、公绵羊和公山羊,尽管经上只提及羔羊和母山羊。经上唯独提及这些,是因为“羔羊”表示纯真,“母山羊”表示信之仁,这些是此处在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。这也是为何在原文,“点”是用一个也表示“羔羊”的词来表述(如以赛亚书 40:10, 11);而“斑”是用一个也表示“牧人”的词来表述(如列王纪下3:4;阿摩司书1:1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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